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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干貨】 化學試劑和氣瓶安全管理

發(fā)布日期:2017-10-24瀏覽次數: 信息來源: 湯健英

制造型企業(yè)或多或少都會使用到一些化學試劑和氣瓶,加強化學試劑和氣瓶的安全管理,方能保證企業(yè)安全生產, 保障操作及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。


環(huán)節(jié)

01

運輸環(huán)節(jié)


1、運送人員按不同物品配備各類勞防用具, 并在佩帶勞防用品符合要求下, 方可進行具體操作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 防止包裝容器損壞。


2、運送人員必須按指定路線, 并在具有防范措施的范圍內,進行運送化學試劑 、有毒物品和氣瓶, 并按規(guī)定地點和用具存放。易燃 、易爆氣體的氣瓶不應長期放在日光下, 領用后須指定專人負責清點和保管, 遇節(jié)假日時酌情退化工倉庫寄存。


環(huán)節(jié)

02

存儲環(huán)節(jié)


1、化學品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倉間內,遠離火種、 熱源。 防止陽光直射。


2、化工倉庫對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須嚴格按品種類別存放和保管,相互反應的物品嚴禁混合堆放,氧化性化學試劑及氣體嚴禁與還原性化學試劑及氣體混放在一室,使用完畢的化學試劑有毒物品的空瓶應及時回收, 按類別堆放整齊, 專人負責處理,以免物品混放引起燃燒和爆炸。


3、劇毒物品的管理應嚴格遵守“兩人管理、兩人收發(fā)、兩人運輸、兩把鎖、兩人使用” 的“五雙”制度及“領用歸還登記制度”。


4、化學品進倉驗收時要注意品名,先進倉,先發(fā)用。


環(huán)節(jié)

03

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


1、使用部門應按生產計劃和實際耗用數有計劃地向倉庫領用, 嚴格控制數量, 避免堆積過多, 造成變質老化和引起意外事故發(fā)生。


2、針對化學危險品的管理、使用和運送,必須指定專人負責, 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,并取得消防上崗證持證上崗。運送物品必須持專用工具或車輛。


3、有毒氣瓶在專人負責保管下, 還須定期檢查閥門 、接口及管道是否泄漏, 保管人員應經常使用測試用品, 檢查泄漏情況, 報警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(tài)。


4、氣瓶在車間使用時必須配備專用推車, 按指定范圍擱置, 開啟閥門須先慢后快,緩慢進行, 領用的氣體鋼瓶, 保管人員應根據氣體名稱 、數(重)量進行編號和登記。

環(huán)節(jié)

04

氣瓶的安全管理


1、國產氣瓶檢驗周期:

(1)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,每兩年檢驗一次。

(2)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,每三年檢驗一次。

(3)液化石油氣瓶,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,每五年檢驗一次;超過二十年的,每兩年檢驗一次。

(4)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,每五年檢驗一次。


2、進口氣瓶檢驗周期:各類進口鋼瓶,每五年檢驗一次。


3、氣瓶在使用過程中,發(fā)現有嚴重腐蝕、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,應提前進行檢驗。


4、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,啟用前應進行檢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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